名人向以短暫的婚姻關係聞名,但如果你的心儀對象曾有過一段一閃即逝的婚姻,你又會怎樣呢?你會因此而處於戒備狀態,還是與他/她繼續發展? 妮基希爾頓(Nicky Hilton)與塔德曼斯特(Todd Meister)、卡門伊蕾卓(Carmen Electra)與丹尼斯羅德曼(Dennis Rodman)、布蘭妮(Britney Spears)與那個她下嫁只有55小時便離婚的男生。聽到這些新聞時,我們都曾恥笑這些曇花一現的婚姻,並認定那是名人自以為是的舉動。畢竟有誰會如閃電般極速離婚?事實上,這些人比你所想的來得「正常」。正如SmartMarriages.com總監Diane Sollee所指出,夫妻一般在新婚頭兩年離婚收場。雖然沒有確實數字支持,但非正式數據顯示,我們現在比從前以更快速的步伐進出婚姻大道。所以,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心儀對象才二十出頭,但無人不知他/她是離過婚的。 這是不是說有過閃電婚姻的人都有眼無珠或處事衝動呢?你又是否該與他/她劃清界線?我知道答案一點也不簡單。28歲的時候,我曾於首個結婚週年紀念日前三週離婚。如果換作是我,我與約會對象共進晚餐時,發現對方有過極短暫的婚姻,我大可因此而認為他幼稚又不負責任,但我在試過閃電結婚和跟專家交談過後,我瞭解到並非所有閃電離婚都如出一轍。如果你的對象曾極速離婚,就要想想下面各點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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究指出,每四宗離婚個案便有三宗屬單方面的意願,也就是說,夫妻間只有一人決定結束婚姻關係,而女生較男生更有可能提出離婚。俗語說:似是不負責任的壞男生,未必真的那麼壞。因此,美國西北大學家庭研究所高級治療師Jay Lebow強調,我們必需先將離婚的外在因素抽絲剝繭後,才能作出判斷。他解釋:「夫妻中常常有一方未曾真正考慮到婚姻關係所包含的一切,又或選擇離開的人不想被責任牽絆。」 閃電婚姻之謎#2:年齡有關係嗎? 閃電婚姻之謎#3:個人問題是不是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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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生,也讓他瞭解我,諸如甚麼會令我發笑、我有多少兄弟姐妹、我對黑色電影情有獨鍾等等。然後,我提及我過去的婚姻,經思量後再向他簡單解釋一下那段婚姻出現的問題,又告訴他我從中學懂了甚麼。我現任丈夫說,我在這件事上向他坦白處理得很棒,而這正是他最後向我求婚的原因之一。」 Pamela Pau是The Starter Marriage and the Future of Matrimony的作者。當談及婚姻關係時,Pamela相信夫妻間應慢慢相處,不可操之過急。
文章由 match.com® Happen Magazine 提供 。
資料來源:http://cp.intl.match.com/zht/prm/tw/HappenMagazine/MSN/QuickMarriages.htm |
- Feb 24 Fri 2006 20:14
短暫婚姻的真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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